索引号: | 002482306/2025-0023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5-09-10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三批国家酸化耕地治理储备重点县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5〕5号)要求,在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推荐丽水市莲都区、平阳县、新昌县、龙泉市、开化县等5个县(市、区)为第三批国家酸化耕地治理储备重点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0571-86757339;厅直机关纪委,0571-86757790。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