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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2024-09-18 信息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化健康浙江行动,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效,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落实农产品绿色安全三年行动,近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开展2024年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18家申报主体进行申报材料文本查阅和现场实地检查,通过对照细则评分、专家研判,形成初审意见,18家申报主体通过县级初评,其中A级1家、B级11家、C级6家。目前,苍南县已有54家农业生产主体参评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绩效评价,而今年参评的18家申报主体中有9家是第二次参与评价。专家组表示,重新参评的主体从产地环境、农资管理、农业标准执行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生产、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都有所提升。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和省、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规定,评价为A级的农业生产主体,方可参加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方可参加温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评价为C级及以上的农业生产主体,方可参评省市县各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在申报生态茶园、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美丽牧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扶持政策时,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优先享有政策扶持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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