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梅涝灾后恢复生产建议

2024-07-02 11:44:06

信息来源:水产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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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修复养殖设施。暴雨过后,对于损失轻微的水产养殖区,要对养殖设施、池塘堤坝、稻田养殖田埂等进行全面加固修复;对被淹没的池塘及稻田养殖区,水位一旦回落,要抓紧抢修养殖设施,并做好灾后检查和评估,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受灾情况为补放苗种做准备。

抓好疫病防控工作。暴雨过后,要及时清理池塘、养殖网箱和养殖笼内及周边的死鱼和漂浮物等,对死亡的养殖动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措施包括:深埋、焚烧等。为防止灾后病害暴发与传播,应对养殖水体进行消毒,减少继发感染,同时,加强后续疫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控措施进行处理,减少损失。

适时补放水产苗种。认真做好受灾养殖水域剩余品种调查,科学评估灾后养殖水域内现存养殖动物数量。苗种补放根据当地养殖习惯及苗种存量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品种,可以通过回捕、调剂、夏季繁殖等方式解决苗种问题,在苗种补放过程中,应选择优质苗种进行补放,以免造成二次损失。

加强水质调节。暴雨过后,养殖水体温度、pH、盐度等指标会有大幅变化,要加强水质监测,根据需要及时开启增氧机。

加强科学投饵与管理。因暴雨后的养殖环境突变,容易造成养殖对象产生应激反应,抗病力降低,应及时加强营养,投喂优质饲料,并定期拌服免疫多糖类产品,同时要注意投喂前应当检查饲料质量,已变质的不得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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