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4-00876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4-07-10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4-07-10 17:45:14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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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酸化耕地治理,发挥酸化耕地治理在提升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农业农村部计划2024年储备新一批重点县,将适时启动。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耕地酸化问题明显。县域内酸化耕地相对集中连片,且占耕地面积比重较大,耕地酸化问题对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制约作用明显;拟实施治理的强酸性(土壤pH值小于5.5)耕地面积达8万亩以上。

(二)可达到治理目标。通过3年连续治理,项目区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土壤酸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左右,打造一批综合施策样板田和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县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效较为明显。地方能够落实一定的酸化耕地治理资金,并将中央和地方资金足额落实到项目区,能保质保量完成酸化耕地治理3年预期目标。 

(四)统筹实施能力强。县域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农田建设和管护到位,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可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实施期间可有效统筹实施种养结合、秸秆还田、轮作休耕等耕地地力提升措施,发挥叠加效应。

(五)有成熟的技术模式。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酸化耕地治理实践基础和应用成效,初步探索形成适宜的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将单项技术进行集成应用。

(六)带动作用显著。通过连续实施,可探索出可持续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等效益。项目区耕地酸化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辐射带动周边耕地酸化耕地治理,对当地粮食单产、整体产能提升作用较为明显。

二、申报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

三、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XX省XX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三年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编写。请申请单位于7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耕肥管理站(盖章扫描版通过浙政钉报送,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十份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季卫英,电话:0571-86757275(浙政钉同号),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省耕肥管理站。

附件:XX省XX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三年实施方案附件.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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