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土地集体托管“上铺模式”

2024-03-28 15:26:46

信息来源:衢州新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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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进城务工农民增多,部分土地出现了抛荒现象。为破解土地抛荒难题,推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柯城区以九华乡为试点,探索建立了“农户土地入股、集体统一管理、利益共享、风险村担”的土地托管经营“上铺模式”,找到了一条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的有效路径,已带动40个村2万余户农民增收2000多万元,实现了农田增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集体增效的“四增”目标。

一是创新土地托管模式,解决“地谁来种”问题。在土地代管期间,充分发挥村集体在生产层面上“统”的职能,村里挑选有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稻田校长”,有耕种经验的村民组成生产服务队,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农户闲置土地。保持农户承包权不变,农户仅出让土地经营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测绘公司对协议农户的农田进行重新丈量,绘制农田分布图与成员名册,保证协议内农户农田界限明确,利益得到保障,打消农户思想顾虑。村民可参加稻田养护、稻谷菜籽油等加工获得劳动报酬,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就业问题。首批试点的7个村盘活1200余亩闲置地,2000多户农民增收220多万元。

二是创新土地经营模式,解决“地怎么种”问题。采用植保机、收割机等现代农机高效管理托管农田,有效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约30%,积极探索“水稻—花菜、油菜”等轮作和“稻虾”“稻鱼”等共生模式,最大限度产出土地效益。通过注册统一品牌或开展品牌合作,实行品牌化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如石梁镇静岩村利用30亩土地实施稻虾、蟹种养,亩产达1万元,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一百多人就业。

三是创新收益分成模式,解决“怎么共富”问题。土地托管期间一切成本由村集体负担,销售渠道由村集体打通,收益按实种面积与农户分成,实现了农户零风险、收益照样分。一年后农户签订不得抛荒承诺书后可申请自种,如遇征用或流转,政策处理费归农户所有,种植赔偿由双方平分。“上铺模式”不仅助力了农民和村集体增收,还有效解决了土地抛荒问题,使干群关系更为融洽。如试点的上铺村已收获稻谷24.24万斤,最多一户分得2155斤,村集体累计增收2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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