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03 16:40:56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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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厅各单位:

根据《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订了《2021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紧紧围绕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立足重点领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法律依据等内容。(厅办公室、厅法规处牵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牵头部门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集中展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定,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在征求意见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厅法规处牵头,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系统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设置规划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我厅制订的各类专项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厅规划处牵头,厅产业信息处、厅社会事业处、厅畜牧兽医处、厅渔业渔政处、厅农田建设处、数字“三农”改革专班、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支农资金下达和实施进度,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等平台,按规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策信息。指导市县按规定公开资金、项目、政策信息。及时公开我厅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厅计财处牵头)

(四)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推动农药、化肥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信息,并及时将相关失信记录推送至同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执法咨询答复,为基层执法提供指导。(厅法规处、厅质监处牵头)

(五)持续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公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监管信息“五公开”,重点公开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事故情况等。(厅质监处、厅渔业渔政处、厅农机化处牵头)

(六)围绕重大活动加强信息公开。围绕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浙江种业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等重要活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宣传农业农村发展情况,提升我省“三农”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厅办公室、厅产业信息处、大数据中心、宣传中心、勿忘农集团牵头,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厅办公室牵头)

二、强化公众参与,推进高水平决策公开

(八)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在重大行政政策制定前通过厅门户网站、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决策会议制度,建立公众代表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议定事项原则上都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厅办公室牵头,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搞好政民互动。积极开展在线访谈、答记者问、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宅基地、渔业安全、耕地“非粮化”整治、共同富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厅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解读回应,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出台重要政策、推进重点工作、发生重大事件的同时,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涉农重大政策、省委省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题,积极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农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进行跟进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厅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等涉农热点,以及涉农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重大涉农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保持正确舆论引导。(厅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探索运用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政策进农村等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图片、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原则上不得采用纯文字形式,应制定长图、视频或通过案例等形式开展解读。(宣传中心、厅办公室牵头,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

(十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落实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要求,围绕厅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加强网站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分析,集中展现公开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网站信息。及时转载、链接对全厅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组织开展对厅下属单位网站普查抽查和评估。2021年年底前,确保门户网站和下属有关单位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厅办公室、大数据中心牵头,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规范开设整合、名称管理、内容保障、监督管理,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化”的政务新媒体实施关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厅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厅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厅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五)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厅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厅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厅办公室、厅法规处牵头)

(十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宅基地、耕地、农药、生猪养殖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厅办公室牵头,厅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十七)进一步健全机制。修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厅党组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厅办公室牵头)

(十八)进一步加强培训。将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厅各单位学习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厅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着力打造具有浙江“三农”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日常指导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厅办公室、厅法规处牵头)

(十九)进一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有牵头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外的沟通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厅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并适时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各牵头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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