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24 16:45:54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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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农业厅门户网站(www.zjagri.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厅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厅各单位综合科长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责任。二是推动落实《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等,发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我厅政府信息。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上公布。三是梳理提出浙江省农业厅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项等九个方面,并在浙江农业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推进情况等纳入法治农业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五是做好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及整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网上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对“五公开”工作落实、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厅认真落实《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我厅信息公开要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如在浙江农业信息网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置“重大决策”的专题栏目,2016年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性意见9个,公布我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个,发布相关农业“十三五”规划信息8条。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省厅本级2016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一起(浙农(农药)罚决字〔2016〕第2号),并已按规定在网上公开处罚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先后将浙江省农业厅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预决算科目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信息详细公开。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厅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参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标准要求,明确厅主动向社会公开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应急预案、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重点事项等十一大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农业相关政务信息。及时与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沟通,对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我厅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调整,实现目录对接和信息动态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政策解读与重大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一并报批。2016年已先后发布政策解读文稿18个并全部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开。此外,厅领导还通过在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先后6次接受专访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四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浙江农业信息网这一官方网站发布平台外,相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还在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官方微信、《浙江现代农业》杂志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发布,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浙江省农业厅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58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138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0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9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7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规范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16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1件,相比前几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3件,同意公开答复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特别是妥善处理好江山市养殖户对能繁母猪政策依申请公开的集中申请的受理、答复工作,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此外,有效拓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原有的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等传统方式和途径基础上,分别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农业信息网开通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实现在线申请、在线查询、在线受理、在线答复等功能,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全年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浙江省农业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原则上免费向社会公开。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提供。2016年度,我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1件,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但被判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尽管过去一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要求、公众期盼、发展形势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频次需要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还要进一步多样化,行政规范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2017年,我厅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2017年度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不断深化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力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整合完善浙江农业信息网首页栏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维护更新,有效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对我厅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采用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传播范围。  

三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在厅门户网站开展意见征集、在线调查、在线咨询等活动,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对网民重要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政务服务信息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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