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18 16:48:13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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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在厅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厅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农业相关政务信息。严格落实《浙江省农业厅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省农业厅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厅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人事类、政策法规类、行政许可类等九大类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完善原有的浙江农业信息网、浙江农民信箱、《农村信息报》、《浙江现代农业》期刊为载体的信息发布平台的同时,今年还新建立浙江农业官方微博微信这一信息网络平台,扩大信息覆盖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发布各类农业政务、技术、政策等信息68564条。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行政权力清理要求,对涉及我厅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据统计,我厅行政权力清单主要职权70项,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含备案1项、行政调解4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实行重心下移,属地化管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确认权共118项,并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农村信息报》上晒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政令〔2012〕302号)等规定,结合《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先后将浙江省农业厅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预决算科目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信息详细公开。同时,为方便预决算信息查找和公众知晓,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开设财政预决算栏目,明确属于主动公开的范畴,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将2011年以来我厅每年的部门预决算信息放在该栏目,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等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依法规范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14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起,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接到行政复议1件,并依法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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